1.5 米 左右)拆除房屋,我事先打招呼让他们轻点,家里有病人!但拆迁工作人员未理会,突然将一面墙整堵推倒 ! 轰的一声巨响,像地震似的!此时此刻我老伴躺在沙发上,被房屋巨大的震动和响声吓的一头摔在地上,顿时流血不止 , 我立刻用手捂住她的头部流血处,用创口贴暂时止血,后我在家打开窗户,把带血的手给拆迁工作人员看,并让他们一定要注意,不能野蛮施工!但他们居然不听劝阻、置若罔闻,又突然推倒一整面墙! 这次伴随着一声巨响,我老伴又一头震倒在地上,头部又次受伤,腿部也有伤痕!我赶紧跑到附近拆迁小组向他们反映情况并拨打了 110 ,拆迁办也来了人,他们都是目击者和当事人!接着 120 接老伴到医院救治,并让我定期带老伴去检查。我家的房屋因为拆迁办野蛮施工,房顶的瓦都震掉了三四处空洞,能看见天空亮处(有照片为证),玻璃也给震落!由于下关区拆迁办野蛮施工,给我家带来了大祸!大灾!大难!事发一个月,我老伴突发昏迷,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!(当时又次拨打 110 )为此我多次向有关部门信访,但未能予以解决。 更可怕的是: 2009 年 10 月,在处理老伴后事时,负责该户区拆迁组长口头告知,该房屋已由市有关部门认定为我弟弟(我弟弟是原下关区牙防所的职工)所有,与我无关。 我家的房屋系我和弟弟共同翻建,但未办理相关产权登记,只是按时缴纳土地使用费。 2009 年 7 月南京市下关区政府进行旧城改造,对宝善地区进行拆迁,我将我家房屋有关的材料递交给下关区拆迁办公室,但下关区拆迁办公室拒绝接收。直到处理我老伴后事时才告知我房屋已认定给我弟弟所有!我认为下关区拆迁办公室作为政府的一级主管部门,在对争议房屋未彻底调查清楚,未按法定的程序履行相关的告知义务,草率的做出了产权认定,其行为严重的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,并导致我老伴死亡,让我即将面临无房可归,无处居住,家破人亡的处境。更何况负责拆迁的有法院检察院的人,明明对法律应该再清楚不过!还在里面搞鬼,把房子认定给别人!他们的行为和土匪强盗有什么区别?你们到底想干嘛?还要我一个近 70 岁老人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解决此事。但至今没有答复! 生命是无价之宝!人命关天!现铁证如山,事实胜于雄辩!拆迁办充当无形的杀手,罪责难以推卸!下关拆迁办草菅人命,血债要偿还! 我愿接受任何媒体采访!!! ( 证人材料和邻居证明在 www.xici.net 标点 — 听我韶韶 — 记者版 )
4 days, 18 hours ago
by 黄帝 - 2 pos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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